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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pe: 宋史 |
Condition : References 「江寧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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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紀第九 仁宗一》
17 | 六月甲辰,罷江寧府溧水縣採丹砂。乙卯,禁毀錢鑄鐘。 |
70 | 秋七月壬子,江寧府、揚、真、潤州江水溢,壞官民廬舍,遣使安撫振恤。 |
《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 (水下)》
222 | 紹熙元年三月癸酉,行都市人夜以殺相驚,奔迸者良久乃定。是歲,昆山縣工採石而山壓。三年六月,它工採石鄰山,聞其聲呼,相應答如平生。其家鑿石出之,見其妻,喜曰:「久閉乍風,肌膚如裂。」俄頃,聲微噤不語,化為石人,貌如生。 |
229 | 紹興元年六月,浙西大疫,平江府以北,流尸無算。秋冬,紹興府連年大疫,官募人能服粥藥之勞者,活及百人者度為僧。三年二月,永州疫。六年,四川疫。十六年夏,行都疫。二十六年夏,行都又疫,高宗出柴胡制藥,活者甚眾。 |
231 | 乾道元年,行都及紹興府饑,民大疫,浙東、西亦如之。六年春,民以冬燠疫作。八年夏,行都民疫,及秋未息。江西饑民大疫,隆興府民疫,遭水患,多死。 |
234 | 慶元元年,行都疫。二年五月,行都疫。三年三月,行都及淮、浙郡縣疫。 |
《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 (兩浙 淮南東路 淮南東路 淮南西路 江南東路 江南西路 荊湖南路 荊湖北路)》
159 | 江南東、西路。建炎元年,以江寧府、洪州並升帥府,四年,合江東、西為江南路,以鄂、岳來屬。又置三帥:鄂州路,統鄂、岳、筠、袁、虔、吉州、南安軍;江西路,統江、洪、撫、信州、興國、南康、臨江、建昌軍;建康府路,統建康府、池、饒、宣、徽、太平州、廣德軍。紹興初,復分東西,以建康府、池、饒、徽、宣、信、撫、太平州、廣德建昌軍為江南東路;以江、洪、筠、袁、虔、吉州、興國、南康、臨江、南安軍為江南西路。尋以撫州、建昌軍還隸西路,南康軍還隸東路。置帥於池、江二州。未幾,以二州地僻隘,復還建康府、洪州。 |
160 | 東路。府一:江寧。州七:宣,徽,江,池,饒,信,太平。軍二:南康,廣德。縣四十三。南渡後,府二:建康,寧國。州五:徽,池,饒,信,太平。軍二:南康,廣德,為東路。紹興三十二年,戶九十六萬六千四百二十八,口一百七十二萬四千一百三十七。 |
161 | 江寧府,上,開寶八年,平江南,復為昇州節度。天禧二年,升為建康軍節度。舊領江南東路兵馬鈐轄。建炎元年,為帥府。三年,復為建康府,統太平、宣、徽、廣德。五月,高宗即府治建行宮。紹興八年,置主管行宮留守司公事;三十一年,為行宮留守。乾道三年,兼沿江軍,尋省。崇寧戶一十二萬七百一十三,口二十萬二百七十六。貢筆。縣五:上元,次赤。 |
《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 (漳河 滹沱河 御河 塘濼 緣邊諸水 河北諸水 岷江)》
63 | 五月乙酉,右班殿直、乾當修內司楊琰言:「開封、陳留、咸平三縣種稻,乞於陳留界舊汴河下口,因新舊二堤之間修築水塘,用碎甓築虛堤五步以來,取汴河清水入塘灌溉。」從之。七月,江寧府上元縣主簿韓宗厚引水溉田二千七百餘頃,遷光祿寺丞。太原府草澤史守一修晉祠水利,溉田六百餘頃。八月,知河中府陸經奏,管下淤官私田約二千餘頃,下司農覆實。九月癸未,提舉出賣解鹽張景溫言:「陳留等八縣堿地,可引黃、汴河水淤溉。」詔次年差夫。十二月癸丑,侯叔獻言:「劉瑾相度淮南合興修水利,僅十萬餘頃,皆並運河,乞候開河畢工,以水利司錢募民修築圩堤。」 |
《列傳第五十七》
12 | 擢天章閣待制、陜西都轉運使。還判吏部流內銓,進龍圖閣學士、知滑州。州歲備河,調丁壯伐灘葦,摯以疲民,奏用州兵代之。河大漲,將決,夜率官屬督工徒完堤,水不為患,詔獎其勞。勾當三班院、同知貢舉。請知杭州,帝賜詩寵行。累遷右諫議大夫,徙江寧府,又徙河中。卒。 |
60 | 歷知虔洪二州、江陵府,再遷尚書工部侍郎,復知昇州,徙杭州,加集賢院學士。先是,江濤大溢,調兵築堤而工未就,詔問所以捍江之策。亮褒詔禱伍員祠下,明日,潮為之卻,出橫沙數里,堤遂成。人為御史中丞。建言:「士民父祖未葬而析居,請自今未葬者,毋得輒析。」明年,改兵部侍郎、知廬州,徙江陵,又徙江寧府。仁宗初,拜尚書右丞,復知廬州,召判尚書都省兼知審刑院,遷工部尚書、知亳州,又遷江寧府,以太子少保致仕,卒,贈尚書右僕射。 |
《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4 | 錫字子昭,以王安禮任,為鄂州司戶參軍。崇寧初,為講議司檢討。蔡京方銓次元符上書人,欲定罪,錫曰:「遠方之士,未能知朝廷好惡,若概罪之,恐非敦世厲俗之道。」京不從。除衛尉丞,遷祠部員外郎,提點江東刑獄、知婺州。入為左司員外郎,兼定、嘉二王侍講,進太常少卿,拜兵部侍郎,以徽猷閣待制知應天府,徙江寧。 |
45 | 俞慄,字祗若,江寧人。崇寧四年,以上舍生賜進士第,簽書鎮南軍判官。未赴,為闢雍博士、秘書省正字、吏部員外郎、起居舍人,兼定、嘉二王記室,擢中書舍人。居三月,進給事中、殿中侍御史。毛注建議罷增石炭場,慄駁其非。除顯謨閣待制、知蔡州,明日復留。逾年,竟出為襄州。還,拜給事中,上言:「學校,三代之學也。然崇寧四年以前,議者以為是,五年,則非之;大觀三年以前,議者以為是,四年,則非之。豈學校固若是哉?觀望者無定說爾。必使士有成才,人無異論,事之不美者不出於學校,然後為得。」言頗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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