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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pe: 周書 |
Condition : References 「太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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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帝紀第二 文帝下》
85 | 三年春正月丁丑,初行周禮,建六官。以太祖為太師、大塚宰,柱國李弼為太傅,大司徒趙貴為太保,大宗伯獨孤信為大司馬,于謹為大司寇,侯莫陳崇為大司空。初,太祖以漢魏官繁,思革前弊。大統中,乃命蘇綽、盧辯依周制改創其事,尋亦置六卿官,然為撰次未成,眾務猶歸臺閣。至是始畢,乃命行之。 |
《卷三 帝紀第三 孝閔帝》
3 | 元年春正月辛丑,即天王位。柴燎告天,朝百官於路門。追尊皇考文公為文王,皇妣為文后。大赦天下。封魏帝為宋公。是日,槐里獻赤雀四。百官奏議云:「帝王之興,罔弗更正朔,明受之於天,革民視聽也。逮於尼父,稽諸陰陽,云行夏之時,後王所不易。今魏歷告終,周室受命,以木承水,實當行錄,正用夏時,式遵聖道。惟文王誕玄氣之祥,有黑水之讖,服色宜烏。」制曰可。以大司徒、趙郡公李弼為太師,大宗伯、南陽公趙貴為太傅、大冢宰,大司馬、河內公獨孤信為太保、大宗伯,柱國、中山公護為大司馬。以大將軍寧都公毓、高陽公達奚武、武陽公豆盧寧、小司寇陽平公李遠、小司馬博陵公賀蘭祥、小宗伯魏安公尉遲迥等並柱國。 |
10 | 甲午,以大司空、梁國公侯莫陳崇為太保,大司馬、晉國公護為大塚宰,柱國、博陵公賀蘭祥為大司馬,高陽公達奚武為大司寇,大將軍、化政公宇文貴為柱國。己亥,秦州、涇州各獻木連理。歲星守少微,經六十日。 |
《卷五 帝紀第五 武帝上》
33 | 三年春正月辛未,改光遷國為遷州。乙酉,太保、梁國公侯莫陳崇賜死。壬辰,於乞銀城置銀州。 |
36 | 夏四月乙未,以柱國、鄭國公達奚武為太保,大將軍韓果為柱國。己亥,帝御正武殿錄囚徒。癸卯,大雩。癸丑,有牛足生於背。戊午,幸太學,以太傅、燕國公於謹為三老而問道焉。初禁天下報讎,犯者以殺人論。壬戌,詔百官及民庶上封事,極言得失。 |
42 | 十有二月辛卯,至自同州。遣太保、鄭國公達奚武率騎三萬出平陽以應楊忠。 |
88 | 十一月戊戌朔,日有蝕之。癸丑,太保、許國公宇文貴薨。三年春正月辛丑,祠南郊。 |
92 | 夏四月辛巳,以太保、鄭國公達奚武為太傅,大司馬、蜀國公尉遲迥為太保,柱國、齊國公憲為大司馬。太白入輿鬼,犯積尸。 |
134 | 三月癸卯朔,日有蝕之。齊遣使來聘。丙辰,誅大塚宰晉國公護、護子柱國譚國公會、會弟大將軍莒國公至、崇業公靜,並柱國侯伏侯龍恩、龍恩弟大將軍萬壽、大將軍劉勇等。大赦,改元。罷中外府。癸亥,以太傅、蜀國公尉遲迥為太師,柱國鄧國公竇熾為太傅,大司空、申國公李穆為太保,齊國公憲為大冢宰,衛國公直為大司徒,趙國公招為大司空,柱國枹罕公辛威為大司寇,綏德公陸通為大司馬。詔曰:「民亦勞止,則星動於天;作事不時,則石言於國。故知為政欲靜,靜在寧民;為治欲安,安在息役。頃興造無度,徵發不已,加以頻歲師旅,農畝廢業。去秋災蝗,年穀不登,民有散亡,家空杼軸。朕每旦恭己,夕惕兢懷。自今正調以外,無妄徵發。庶時殷俗阜,稱朕意焉。」 |
《卷七 帝紀第七 宣帝》
21 | 皇太子衍,地居上嗣,正統所歸。遠憑積德之休,允協無疆之祚。帝王之量,未肅而成;天祿之期,不謀已至。朕今傳位於衍。乃睠四海,深合謳歌之望;俾予一人,高蹈風塵之表。萬方兆庶,知朕意焉。可大赦天下,改大成元年為大象元年。帝於是自稱天元皇帝,所居稱天臺,冕有二十四旒,(室)〔車〕服旗鼓,皆以二十四為節。內史、御正皆置上大夫。皇帝衍稱正陽宮,置納言、御正、諸衛等官,皆準天臺。尊皇太后為天元皇太后。封內史上大夫鄭譯為沛國公。癸未,日初出及將入時,其中並有烏色,大如雞卵,經四日滅。戊子,以上柱國大前疑越王盛為太保,大右弼蜀公尉遲迥為大前疑,代王達為大右弼。辛卯,詔徙鄴城石經於洛陽。又詔曰:「洛陽舊都,今既修復,凡是元遷之戶,並聽還洛州。此外諸民欲往者,亦任其意。河陽、幽、相、豫、亳、青、徐七總管,受東京六府處分。」 |
《卷十二 列傳第四》
23 | 先是,稽胡劉沒鐸自稱皇帝,又詔憲督趙王招等討平之。語在稽胡傳。憲自以威名日重,潛思屏退。及高祖欲親征北蕃,乃辭以疾。高祖變色曰:「汝若憚行,誰為吾使?」憲懼曰:「臣陪奉鑾輿,誠為本願,但身嬰疹疾,不堪領兵。」帝許之。尋而高祖崩,宣帝嗣位,以憲屬尊望重,深忌憚之。時高祖未葬,諸王在內治服。司衛長孫覽總兵輔政,而諸王有異志,奏令開府于智察其動靜。及高祖山陵還,諸王歸第。帝又命智就宅候憲,因是告憲有謀。帝乃遣小冢宰宇文孝伯謂憲曰:「三公之位,宜屬親賢,今欲以叔為太師,九叔為太傅,十一叔為太保,叔以為何如?」憲曰:「臣才輕位重,滿盈是懼。三師之任,非所敢當。且太祖勳臣,宜膺此舉。若專用臣兄弟,恐乖物議。」孝伯反命,尋而復來曰:「詔王晚共諸王俱至殿門。」憲獨被引進,帝先伏壯士於別室,至即執之。憲辭色不撓,固自陳說。帝使於智對憲。憲目光如炬,與智相質。或謂憲曰:「以王今日事勢,何用多言?」憲曰:「我位重屬尊,一旦至此,死生有命,寧復圖存。但以老母在堂,恐留茲恨耳。」因擲笏於地。乃縊之。時年三十五。以于智為柱國,封齊國公。又殺上大將軍安邑公王興、上開府獨孤熊、開府豆盧紹等,皆以暱於憲也。帝既誅憲,無以為辭,故託興等與憲結謀,遂加其戮。時人知其冤酷,咸云伴憲死也。 |
《卷十三 列傳第五》
9 | 陳惑王純,字堙智突。武成初,封陳國公,邑萬戶。保定中,除岐州刺史,加開府儀同三司。使於突厥迎皇后,拜大將軍。尋進位柱國,出為秦州總管,轉陜州總管,督雁門公田弘拔齊宜陽等九城。建德三年,進爵為王。四年,大軍東伐,純為前一軍總管。以帝寢疾,班師。五年,大軍復東討,詔純為前一軍,率步軍二萬守千裏徑。并州平,進位上柱國,即拜并州總管。宣政中,除雍州牧,遷太傅。大象元年五月,以濟南郡邑萬戶為陳。純出就國。二年,朝京師。時隋文帝專政,翦落宗枝,遂害純,并世子謙及弟扈公讓、讓弟議等,國除。越野王盛,字立久突。武成初,封越國公,邑萬戶。天和中,進爵為王。四年,大軍伐齊,盛為後一軍總管。五年,大軍又東討,盛率所領,拔齊高顯等數城。並州平,進位上柱國。從平鄴,拜相州總管。宣政元年,入為大塚宰。汾州稽胡帥劉(愛)〔受〕邏干反,詔盛率諸軍討平之。大象元年,遷大前疑,轉太保。其年,詔以豐州武當、安富二郡邑萬戶為越。盛出就國。二年,朝京師。其秋,為隋文帝所害,並其子忱、悰、恢、懫、忻等五人,國除。 |
《卷十五 列傳第七 寇洛李弼于謹》
10 | 太祖率兵東下,徵弼為大都督,領右軍,攻潼關及回洛城,克之。大統初,進位儀同三司、雍州刺史。尋又進位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從平竇泰,先鋒陷敵,斬獲居多。太祖以所乘騅馬及竇泰所著牟甲賜弼。又從平弘農。與齊神武戰於沙苑,弼率軍居右,而左軍為敵所乘。弼呼其麾下六十騎,身先士卒,橫截之,賊遂為(三),因大破。以功拜特進,爵趙郡公,增邑一千戶。又與賀拔勝攻克河東,略定汾、絳。四年,從太祖東討洛陽,弼為前驅。東魏將莫多婁貸文率眾數千,奄至穀城。弼倍道而前,遣軍士鼓噪,曳柴揚塵。貸文以為大軍至,遂遁走。弼追躡之,虜其眾,斬貸文,傳首大軍所。翌日,又從太祖與齊神武戰於河橋,每入深陷陣,身被七創,遂為所獲,圍守數重。弼佯若創重,殞絕於地。守者稍懈,弼睨其旁有馬,因躍上西馳,得免。五年,遷司空。六年,侯景據荊州,弼與獨孤信禦之,景乃退走。九年,從戰邙山,轉太尉。十三年,侯景率河南六州來附,東魏遣其將韓軌圍景於潁川。太祖遣弼率軍援景,諸將咸受弼節度。弼至,軌退。王思政又進據潁川,弼乃引還。十四年,北稽胡反,弼討平之。遷太保,加柱國大將軍。魏廢帝元年,賜姓徒河氏。太祖西巡,令弼居守,後事皆諮稟焉。六官建,拜太傅、大司徒。屬茹茹為突厥所逼,舉國請降,弼率前軍迎之。給前後部羽葆鼓吹,賜雜彩六千段。及晉公護執政,朝之大事,皆與於謹及弼等參議。孝閔帝踐阼,除太師,進封趙國公,邑萬戶。前後賞賜累巨萬。 |
《卷十六 列傳第八 趙貴獨孤信侯莫陳崇》
14 | 尋除隴右十州大都督、秦州刺史。先是,守宰闇弱,政令乖方,民有冤訟,歷年不能斷決。及信在州,事無壅滯。示以禮教,勸以耕桑,數年之中,公私富實。流民願附者數萬家。太祖以其信著遐邇,故賜名為信。七年,岷州刺史、赤水蕃王梁仚定舉兵反,詔信討之。仚定尋為其部下所殺。而仚定子弟,仍收其餘眾。信乃勒兵向萬年,頓三交口。賊併力拒守,信因詭道趨稠松嶺。賊不虞信兵之至,望風奔潰。乘勝逐北,徑至城下,賊並出降。加授太子太保。邙山之戰,大軍不利。信與于謹收散卒自後擊之,齊神武追騎驚擾,諸軍因此得全。十二年,涼州刺史宇文仲和據州不受代,太祖令信率開府怡峰討之。仲和嬰城固守,信夜令諸將以衝梯攻其東北,信親帥壯士襲其西南,值明剋之。擒仲和,虜其民六千戶,送于長安。拜大司馬。十三年,大軍東討。時以茹茹為寇,令信移鎮河陽。十四年,進位柱國大將軍。錄剋下溠、守洛陽、破岷州、平涼州等功,增封,聽回授諸子。於是第二子善封魏寧縣公,第三子穆文侯縣侯,第四子藏義寧縣侯,邑各一千戶;第五子順項城縣伯,第六子陀建忠縣伯,邑各五百戶。信在隴右歲久,啟求還朝,太祖不許。或有自東魏來者,又告其母凶問,信發喪行服。屬魏太子與(世)〔太〕祖巡北邊,因至河陽弔信。信陳哀苦,請終禮制,又不許。於是追贈信父庫者司空公,追封信母費連氏常山郡君。十六年,大軍東討,信率隴右數萬人從軍,至崤阪而還。遷尚書令。六官建,拜大司馬。孝閔帝踐阼,遷太保、大宗伯,進封衛國公,邑萬戶。 |
32 | 使持節、太尉、柱國大將軍、大都督、尚書左僕射、隴右行臺、少師、隴西郡開國公李虎,使持節、太傅、柱國大將軍、大宗伯、大司徒、廣陵王元欣,使持節、太保、柱國大將軍、大都督、大宗伯、趙郡開國公李弼,使持節、柱國大將軍、大都督、大司馬、河內郡開國公獨孤信,使持節、柱國大將軍、大都督、大司寇、南陽郡開國公趙貴,使持節、柱國大將軍、大都督、大司空、常山郡開國公於謹,使持節、柱國大將軍、大都督、少傅、彭城郡開國公侯莫陳崇。 |
《周書卷十九 列傳第十一》
14 | 侯莫陳順,太保、梁國公崇之兄也。少豪俠,有志度。初事爾朱榮為統軍,後從賀拔勝鎮井陘。武泰初,討葛榮,平邢杲,征韓婁,皆有功。拜輕車將軍、羽林監。又從破元顥,進寧朔將軍、越騎校尉。普泰元年,除持節、征西將軍,封木門縣子,邑三百戶。尋加散騎常侍、千牛備身、衛將軍、合內大都督。從魏孝武入關。順與太祖同里閈,素相友善,且其弟崇先在關中,太祖見之甚歡。乃進爵彭城郡公,邑一千戶。 |
31 | 孝閔帝踐阼,進位柱國,拜御正中大夫。武成初,與賀蘭祥討吐谷渾。軍還,進封許國公,邑萬戶。舊爵回封一子。遷大司空,治小塚宰,歷大司徒,遷太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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