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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Jin, and North-South -> 高士傳 -> 卷下 -> 姜肱 -> 1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家世名族。兄弟三人,皆孝行著聞。肱年最長,與二弟仲海、季江同被臥,甚相親友。及長各娶,兄弟相愛,不能相離。肱習學五經,兼明星緯,弟子自遠方至者,三千餘人,聲重於時。凡一舉孝廉、十辟公府、九舉有道,至孝賢良,公車三徵,皆不就,仲季亦不應徵辟。建寧二年,靈帝詔徵為犍為太守,肱得詔,乃告其友曰:「吾以虛獲實,遂籍聲價。盛明之世,尚不委質,況今政在私門哉!」乃隱身遯命,乘船浮海,使者追之不及。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又逃,不受詔。名振于天下,年七十七,卒於家。
《高士傳·姜肱》: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家世名族。兄弟三人,皆孝行著聞。肱年最長,與二弟仲海、季江同被臥,甚相親友。及長各娶,兄弟相愛,不能相離。肱習學五經,兼明星緯,弟子自遠方至者,三千餘人,聲重於時。凡一舉孝廉、十辟公府、九舉有道,至孝賢良,公車三徵,皆不就,仲季亦不應徵辟。建寧二年,靈帝詔徵為犍為太守,肱得詔,乃告其友曰:「吾以虛獲實,遂籍聲價。盛明之世,尚不委質,況今政在私門哉!」乃隱身遯命,乘船浮海,使者追之不及。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又逃,不受詔。名振于天下,年七十七,卒於家。 《太平御覽·逸民八》: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家世名族,肱兄弟三人皆孝行著。肱年最長,與二弟仲海、季江同被臥,甚相親友。及長各娶,兄弟相愛不能相離。習學五經,兼明星緯,弟子自遠方至者三千餘人,聲重於時。凡一舉孝廉,十辟公府,九舉有道,至孝賢良,公車三征皆不就。仲季亦不應征辟。建寧三年,靈帝詔徵為犍為太守。肱得詔,乃告其友曰:「吾以為虛獲實遂籍聲價。盛明之世尚不委質,況今政在私門哉!」乃隱遁命,乘船浮海,使者迫之不及。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又逃不受詔。名振天下,年七十卒於家。 《高士傳·姜肱》: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家世名族。兄弟三人,皆孝行著聞。肱年最長,與二弟仲海、季江同被臥,甚相親友。及長各娶,兄弟相愛,不能相離。肱習學五經,兼明星緯, 《太平御覽·逸民八》: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家世名族,肱兄弟三人皆孝行著。肱年最長,與二弟仲海、季江同被臥,甚相親友。及長各娶,兄弟相愛不能相離。習學五經,兼明星緯, 《太平御覽·兄弟中》: 姜肱字伯淮。兄弟三人皆以孝行著。肱年長,與二弟仲海、季江同被臥,甚相親友。及長,各娶妻。兄弟相戀,不能相離。以繼嗣當立,乃更往就室。學皆通五經,兼明星緯。 《後漢書·周黃徐姜申屠列傳》: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家世名族。肱與二弟仲海、季江,俱以孝行著聞。其友愛天至,常共臥起。及各娶妻,兄弟相戀,不能別寑,以係嗣當立,乃遞往就室。 《高士傳·姜肱》: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家世名族。兄弟三人,皆孝行著聞。肱年最長,與二弟仲海、季江同被臥,甚相親友。及長各娶,兄弟相愛,不能相離。 《藝文類聚·友悌》: 姜肱兄弟二人,皆以孝行著,與弟仲同被臥,慈親相友,及長相愛,不能相離。 《太平御覽·友悌》: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家世名族。肱與二弟仲海、季江俱以孝行著聞。其友愛天性,常共臥起。及各娶妻,兄弟相戀,不能別寢,以繼嗣當立,乃遞往就室。 《太平御覽·逸民八》: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家世名族,肱兄弟三人皆孝行著。肱年最長,與二弟仲海、季江同被臥,甚相親友。及長各娶,兄弟相愛不能相離。 《太平御覽·兄弟中》: 姜肱字伯淮。兄弟三人皆以孝行著。肱年長,與二弟仲海、季江同被臥,甚相親友。及長,各娶妻。兄弟相戀,不能相離。以繼嗣當立,乃更往就室。 《後漢書·周黃徐姜申屠列傳》: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家世名族。肱與二弟仲海、季江, 《高士傳·姜肱》: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家世名族。兄弟三人,皆孝行著聞。肱年最長,與二弟仲海、季江同被臥, 《藝文類聚·友悌》: 姜肱兄弟二人,皆以孝行著,與弟仲同被臥, 《太平御覽·友悌》: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家世名族。肱與二弟仲海、季江俱以孝行著聞。 《太平御覽·義上》: 姜肱,字伯淮,彭城人。肱與二弟仲海、季江, 《太平御覽·盜竊》: 姜肱,字伯淮。嘗與弟季江遇盜, 《太平御覽·逸民八》: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家世名族,肱兄弟三人皆孝行著。肱年最長,與二弟仲海、季江同被臥, 《太平御覽·兄弟中》: 姜肱字伯淮。兄弟三人皆以孝行著。肱年長,與二弟仲海、季江同被臥, 《後漢書·周黃徐姜申屠列傳》: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 《高士傳·姜肱》: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 《太平御覽·海》: 姜肱,字伯淮, 《太平御覽·友悌》: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 《太平御覽·義上》: 姜肱,字伯淮,彭城人。 《太平御覽·盜竊》: 姜肱,字伯淮。 《太平御覽·逸民八》: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 《太平御覽·兄弟中》: 姜肱字伯淮。 《太平御覽·被》: 姜肱字伯淮, 《後漢書·周黃徐姜申屠列傳》: 肱博通五經,兼明星緯, 《高士傳·姜肱》: 肱習學五經,兼明星緯, 《太平御覽·逸民八》: 習學五經,兼明星緯, 《太平御覽·兄弟中》: 學皆通五經,兼明星緯。 《後漢書·周黃徐姜申屠列傳》: 兼明星緯,士之遠來就學者三千餘人。 《高士傳·姜肱》: 兼明星緯,弟子自遠方至者,三千餘人, 《太平御覽·逸民八》: 兼明星緯,弟子自遠方至者三千餘人, 《史記·儒林列傳》: 弟子自遠方至受業者百餘人。 《漢書·儒林傳》: 弟子自遠方至受業者千餘人, 《後漢書·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 弟子自遠方至。 《後漢書·儒林列傳上》: 弟子自遠至者, 《後漢書·儒林列傳下》: 弟子自遠方至, 《後漢書·逸民列傳》: 弟子自遠方至者,陳留范冉等數百人。 《高士傳·姜肱》: 弟子自遠方至者,三千餘人, 《太平御覽·太守》: 弟子自遠而至者常千餘人。 《太平御覽·逸民二》: 弟子自遠方至者數百人。 《太平御覽·逸民八》: 弟子自遠方至者三千餘人, 《太平御覽·教學》: 弟子自遠至者, 《後漢書·劉趙淳于江劉周趙列傳》: 郡舉孝廉,司空辟,皆不應, 《後漢書·周黃徐姜申屠列傳》: 憲初舉孝廉,又辟公府, 《後漢書·楊震列傳》: 初舉孝廉,州舉茂才,辟公府,皆不應。 《後漢書·張王种陳列傳》: 舉孝廉、茂才,辟公府,皆不就。 《後漢書·張衡列傳》: 舉孝廉不行,連辟公府不就。 《後漢書·李杜列傳》: 益州並命郡舉孝廉,辟司空掾,皆不就。 《後漢書·黨錮列傳》: 舉孝廉,連辟公府,皆不就。 《後漢書·郭符許列傳》: 舉孝廉,公府連辟,皆不應。 《後漢書·鄭孔荀列傳》: 初舉孝廉,三府辟,公車徵,皆不就。 《後漢書·儒林列傳下》: 郡舉孝廉,州辟,公車徵,皆不就。 《後漢書·獨行列傳》: 察孝廉,三府並辟,皆不就。 《三國志·邢顒傳》: 舉孝廉,司徒辟,皆不就。 《三國志·王朗傳子名肅》: 舉孝廉,辟公府,不應。 《三國志·蘇則傳》: 舉孝廉茂才,辟公府,皆不就。 《三國志·韓曁傳》: 舉孝廉,司空辟,皆不就。 《高士傳·徐穉》: 由是五舉孝廉賢良,皆不就;連辟公府,不詣, 《高士傳·姜肱》: 凡一舉孝廉、十辟公府、 《太平御覽·逸民八》: 由是三舉孝廉賢良,皆不就;連辟公府,不詣, 《太平御覽·逸民八》: 凡一舉孝廉,十辟公府, 《太平廣記·趙泰》: 我舉孝廉,公府辟不行。 《高士傳·姜肱》: 十辟公府、九舉有道, 《太平御覽·海》: 十辟公府,九舉有道, 《太平御覽·逸民八》: 十辟公府,九舉有道, 《抱朴子·逸民》: 九舉賢良博士,三徵,皆不就。 《高士傳·姜肱》: 九舉有道,至孝賢良,公車三徵,皆不就, 《後漢書·蘇竟楊厚列傳上》: 公車特徵皆不就。 《後漢書·黨錮列傳》: 公車特徵,起家拜少府,皆不就。 《後漢書·鄭孔荀列傳》: 公車徵,皆不就。 《後漢書·儒林列傳上》: 公車徵,皆稱疾不就。 《後漢書·儒林列傳上》: 公車徵,皆辭疾不就。 《後漢書·儒林列傳下》: 公車徵,皆不就。 《高士傳·徐穉》: 後公車三徵,不就, 《高士傳·姜肱》: 公車三徵,皆不就, 《藝文類聚·衛尉》: 公車特就家拜少府,皆不就也。 《太平御覽·逸民八》: 公車三征皆不就。 《後漢書·周黃徐姜申屠列傳》: 乃白徵肱為太守。肱得詔,乃私告其友曰:「吾以虛獲實,遂藉聲價。明明在上,猶當固其本志,況今政在閹豎,夫何為哉!」乃隱身遯命,遠浮海濱。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 《高士傳·姜肱》: 靈帝詔徵為犍為太守,肱得詔,乃告其友曰:「吾以虛獲實,遂籍聲價。盛明之世,尚不委質,況今政在私門哉!」乃隱身遯命,乘船浮海,使者追之不及。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 《太平御覽·逸民八》: 靈帝詔徵為犍為太守。肱得詔,乃告其友曰:「吾以為虛獲實遂籍聲價。盛明之世尚不委質,況今政在私門哉!」乃隱遁命,乘船浮海,使者迫之不及。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 《風俗通義·聘士彭城姜肱》: 肱告其人:「吾以虛獲實,蘊藉聲價。盛明之際,尚不委質,況今政在家哉?」 《高士傳·姜肱》: 肱得詔,乃告其友曰:「吾以虛獲實,遂籍聲價。盛明之世,尚不委質,況今政在私門哉!」 《風俗通義·聘士彭城姜肱》: 肱告其人:「吾以虛獲實,蘊藉聲價。 《後漢書·周黃徐姜申屠列傳》: 肱得詔,乃私告其友曰:「吾以虛獲實,遂藉聲價。 《高士傳·姜肱》: 肱得詔,乃告其友曰:「吾以虛獲實,遂籍聲價。 《太平御覽·逸民八》: 肱得詔,乃告其友曰:「吾以為虛獲實遂籍聲價。 《風俗通義·聘士彭城姜肱》: 吾以虛獲實,蘊藉聲價。盛明之際,尚不委質,況今政在家哉? 《高士傳·姜肱》: 吾以虛獲實,遂籍聲價。盛明之世,尚不委質,況今政在私門哉! 《太平御覽·逸民八》: 吾以為虛獲實遂籍聲價。盛明之世尚不委質,況今政在私門哉! 《後漢書·張法滕馮度楊列傳》: 賊若乘船浮海, 《高士傳·姜肱》: 乘船浮海, 《太平御覽·逸民八》: 乘船浮海, 《後漢書·周黃徐姜申屠列傳》: 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 《高士傳·姜肱》: 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 《太平御覽·逸民八》: 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 《太平御覽·卜上》: 桓帝時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史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