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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Jin, and North-South -> 高士傳 -> 卷下 -> 梁鴻 -> 1 - Parallel passages[More information]
梁鴻字伯鸞,扶風平陵人也。遭亂世,受業太學,博覽不為章句。學畢,乃牧豕上林死中。曾誤遺火,延及他舍,鴻乃尋訪燒者,問其所去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為少,鴻又以身居作,執勤不懈。鄰家耆老見鴻非恒人,乃共責讓主人,而稱鴻長者。於是始敬異焉,悉還其豕,鴻不受而去。歸鄉里,執家慕其高節,多欲女之,鴻並絕不娶。同縣孟氏有女,狀醜,擇對不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聘之。及嫁,始以裝飾入門,七日而鴻不荅,妻乃下請,鴻曰:「吾欲裘褐之人,可與俱隱深山者爾!今乃衣綺縞,傅粉墨,豈鴻所願哉?」妻曰:「以觀夫子之志耳。妾自有隱居之服。」乃更為椎髻,著布衣,操作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孟光」。居有頃,乃共入霸陵山中,以耕織為業,詠詩書彈琴以自娛。仰慕前世高士,而為四皓以來二十四人作頌。因東出關,過京師,作五噫之歌。肅宗求鴻,不得,乃易姓運期,名燿,字侯光,與妻子叵齊魯之間。有頃又去,適吳,居皋,伯通廡下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舉案齊眉,伯通察而異之,乃方舍之於家。鴻潛閉著書十餘篇,疾且告主人曰:「昔延陵季子葬於嬴博之間,不歸鄉里。慎勿令我子持喪歸去。」及卒,伯通等為求葬地於吳要離冡傍。
《高士傳·梁鴻》: 梁鴻字伯鸞,扶風平陵人也。遭亂世,受業太學,博覽不為章句。學畢,乃牧豕上林死中。曾誤遺火,延及他舍,鴻乃尋訪燒者,問其所去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為少,鴻又以身居作,執勤不懈。鄰家耆老見鴻非恒人,乃共責讓主人,而稱鴻長者。於是始敬異焉,悉還其豕,鴻不受而去。 《太平御覽·牧》: 梁鴻字伯鸞,扶風平陵人也。家貧,牧豕上林苑中。曾誤遺失火,延燒及他舍。鴻乃尋訪燒者,問所失去,悉以豕償之,其主者猶以為少。鄰家耆老見鴻非常人,乃共責讓。主人於是始敬異焉,悉還豕,鴻不受。 《後漢書·逸民列傳》: 梁鴻字伯鸞,扶風平陵人也。 《高士傳·梁鴻》: 梁鴻字伯鸞,扶風平陵人也。 《太平御覽·逸民二》: 梁鴻字伯鸞,扶風平陵人。 《太平御覽·牧》: 梁鴻字伯鸞,扶風平陵人也。 《東觀漢記·班超》: 扶風平陵人, 《後漢書·皇后紀上》: 扶風平陵人, 《後漢書·皇后紀下》: 扶風平陵人也, 《後漢書·竇融列傳》: 扶風平陵人也。 《後漢書·卓魯魏劉列傳》: 扶風平陵人也。 《後漢書·伏侯宋蔡馮趙牟韋列傳》: 扶風平陵人也。 《後漢書·宣張二王杜郭吳承鄭趙列傳》: 扶風平陵人也。 《後漢書·蘇竟楊厚列傳上》: 扶風平陵人也。 《後漢書·郭杜孔張廉王蘇羊賈陸列傳》: 扶風平陵人也。 《後漢書·鄭范陳賈張列傳》: 扶風平陵人也。 《後漢書·朱樂何列傳》: 扶風平陵人也。 《後漢書·班梁列傳》: 扶風平陵人, 《後漢書·章帝八王傳》: 扶風平陵人也。 《後漢書·竇何列傳》: 扶風平陵人, 《後漢書·逸民列傳》: 扶風平陵人也。 《高士傳·梁鴻》: 扶風平陵人也。 《太平御覽·孝章竇皇后》: 右扶風平陵人, 《太平御覽·敬隱宋皇后》: 右扶風平陵人, 《太平御覽·公平》: 扶風平陵人。 《太平御覽·辯上》: 扶風平陵人, 《太平御覽·逸民二》: 扶風平陵人。 《太平御覽·相上》: 扶風平陵人, 《太平御覽·牧》: 扶風平陵人也。 《東觀漢記·梁鴻》: 梁鴻家貧而尚節,博覽無不通,畢乃牧豕於上林苑中,曾誤遺火,延及他舍,乃尋訪燒者,問所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為少,鴻曰:「無他財,願以身居作。」主人許,因為執勤不懈。耆老見鴻非恆人,乃共責讓主人,而稱鴻長者,於是始敬異,悉還其豕。鴻不受,乃去。 《後漢書·逸民列傳》: 家貧而尚節介,博覽無不通,而不為章句。學畢,乃牧豕於上林苑中。曾誤遺火延及它舍,鴻乃尋訪燒者,問所去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為少。鴻曰:「無它財,願以身居作。」主人許之。因為執勤,不懈朝夕。鄰家耆老見鴻非恆人,乃共責讓主人,而稱鴻長者。於是始敬異焉,悉還其豕。鴻不受而去, 《高士傳·梁鴻》: 受業太學,博覽不為章句。學畢,乃牧豕上林死中。曾誤遺火,延及他舍,鴻乃尋訪燒者,問其所去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為少,鴻又以身居作,執勤不懈。鄰家耆老見鴻非恒人,乃共責讓主人,而稱鴻長者。於是始敬異焉,悉還其豕,鴻不受而去。歸鄉里, 《藝文類聚·豕》: 梁鴻家貧而尚節,博覽無不通,畢乃牧豕於上林苑中,曾誤遺火,延及他舍,乃尋訪燒者,問所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為少。鴻曰:無他財,願以身居作,主人許,因為執勤不懈,耆老見鴻非恆人,乃共責讓主人,而稱鴻長者,於是始敬異,悉還其豕,鴻不受,乃去。 《太平御覽·牧》: 牧豕上林苑中。曾誤遺失火,延燒及他舍。鴻乃尋訪燒者,問所失去,悉以豕償之,其主者猶以為少。鄰家耆老見鴻非常人,乃共責讓。主人於是始敬異焉,悉還豕,鴻不受。 《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 後到京師,受業太學,師事扶風班彪。好博覽而不守章句。 《後漢書·逸民列傳》: 後受業太學,家貧而尚節介,博覽無不通,而不為章句。 《高士傳·梁鴻》: 受業太學,博覽不為章句。 《太平御覽·貧上》: 到京師受業太學,博覽而不守章句。 《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 受業太學, 《後漢書·獨行列傳》: 受業太學。 《高士傳·梁鴻》: 受業太學, 《太平御覽·交友二》: 受業太學。 《後漢書·王充王符仲長統列傳》: 好博覽而不守章句。 《後漢書·吳延史盧趙列傳》: 好研精而不守章句。 《後漢書·逸民列傳》: 博覽無不通,而不為章句。 《高士傳·梁鴻》: 博覽不為章句。 《太平御覽·貧上》: 博覽而不守章句。 《太平御覽·借書》: 好博覽而不守章句。 《東觀漢記·梁鴻》: 畢乃牧豕於上林苑中,曾誤遺火,延及他舍,乃尋訪燒者,問所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為少, 《後漢書·逸民列傳》: 乃牧豕於上林苑中。曾誤遺火延及它舍,鴻乃尋訪燒者,問所去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為少。 《高士傳·梁鴻》: 乃牧豕上林死中。曾誤遺火,延及他舍,鴻乃尋訪燒者,問其所去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為少, 《藝文類聚·火》: 梁鴻,牧豕長安上林苑中,失火,延人家,問所燒財物,悉推豕償之,其主言少, 《藝文類聚·豕》: 畢乃牧豕於上林苑中,曾誤遺火,延及他舍,乃尋訪燒者,問所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為少。 《太平御覽·牧》: 牧豕上林苑中。曾誤遺失火,延燒及他舍。鴻乃尋訪燒者,問所失去,悉以豕償之,其主者猶以為少。 《太平御覽·火上》: 梁鴻牧豕長安上林苑中。失火,延及人家。問所燒財物,悉推豕償之。其主言少, 《東觀漢記·梁鴻》: 問所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為少,鴻曰:「無他財,願以身居作。」 《後漢書·逸民列傳》: 問所去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為少。鴻曰:「無它財,願以身居作。」 《高士傳·梁鴻》: 問其所去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為少,鴻又以身居作, 《藝文類聚·火》: 問所燒財物,悉推豕償之,其主言少,鴻願以身作, 《藝文類聚·豕》: 問所失,悉以豕償之,其主猶以為少。鴻曰:無他財,願以身居作, 《太平御覽·牧》: 問所失去,悉以豕償之,其主者猶以為少。 《太平御覽·火上》: 問所燒財物,悉推豕償之。其主言少,鴻愿以身傭作, 《高士傳·梁鴻》: 悉以豕償之。其主猶為少,鴻又以身居作,執勤不懈。 《藝文類聚·火》: 悉推豕償之,其主言少,鴻願以身作,躬執其勤。 《太平御覽·火上》: 悉推豕償之。其主言少,鴻愿以身傭作,躬執其勤。 《後漢書·獨行列傳》: 肜不受而歸鄉里。 《高士傳·梁鴻》: 鴻不受而去。歸鄉里, 《後漢書·逸民列傳》: 埶家慕其高節,多欲女之,鴻並絕不娶。同縣孟氏有女,狀肥醜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至年三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娉之。女求作布衣、麻屨,織作筐緝績之具。及嫁,始以裝飾入門。七日而鴻不荅。妻乃跪床下請曰:「竊聞夫子高義,簡斥數婦,妾亦偃蹇數夫矣。今而見擇,敢不請罪。」鴻曰:「吾欲裘褐之人,可與俱隱深山者爾。今乃衣綺縞,傅粉墨,豈鴻所願哉?」妻曰:「以觀夫子之志耳。妾自有隱居之服。」乃更為椎髻,著布衣,操作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孟光。 《高士傳·梁鴻》: 執家慕其高節,多欲女之,鴻並絕不娶。同縣孟氏有女,狀醜,擇對不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聘之。及嫁,始以裝飾入門,七日而鴻不荅,妻乃下請,鴻曰:「吾欲裘褐之人,可與俱隱深山者爾!今乃衣綺縞,傅粉墨,豈鴻所願哉?」妻曰:「以觀夫子之志耳。妾自有隱居之服。」乃更為椎髻,著布衣,操作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孟光」。 《後漢書·逸民列傳》: 同縣孟氏有女,狀肥醜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至年三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娉之。女求作布衣、麻屨,織作筐緝績之具。及嫁,始以裝飾入門。七日而鴻不荅。妻乃跪床下請曰:「竊聞夫子高義,簡斥數婦,妾亦偃蹇數夫矣。今而見擇,敢不請罪。」鴻曰:「吾欲裘褐之人,可與俱隱深山者爾。今乃衣綺縞,傅粉墨,豈鴻所願哉?」妻曰:「以觀夫子之志耳。妾自有隱居之服。」乃更為椎髻,著布衣,操作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孟光。 《高士傳·梁鴻》: 同縣孟氏有女,狀醜,擇對不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聘之。及嫁,始以裝飾入門,七日而鴻不荅,妻乃下請,鴻曰:「吾欲裘褐之人,可與俱隱深山者爾!今乃衣綺縞,傅粉墨,豈鴻所願哉?」妻曰:「以觀夫子之志耳。妾自有隱居之服。」乃更為椎髻,著布衣,操作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孟光」。居有頃,乃共入霸陵山中, 《太平御覽·逸民二》: 同縣孟氏有女,狀肥丑,甚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至年三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鴻者。」鴻聞娉之。入門七日,而鴻不答。妻乃跪床下請曰:「竊聞夫子高義,簡斥數婦。妾偃蹇數夫,今而見擇,敢不請罪!」鴻曰:「吾欲裘褐之人,可以俱隱。今乃衣綺縞,傅粉墨,豈鴻所愿哉?」妻曰:「以觀夫子之志耳。妾自有隱居之服。」乃為椎髻布衣,操作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字之曰:「德曜」名「孟光」。 《後漢書·逸民列傳》: 同縣孟氏有女,狀肥醜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 《高士傳·梁鴻》: 同縣孟氏有女,狀醜,擇對不嫁, 《太平御覽·肥》: 梁鴻妻同郡孟氏女,狀丑而肥,力舉石臼,擇對不嫁, 《太平御覽·醜婦人》: 梁耗維郡孟氏,其女名光,狀貌醜而黑,力能舉石臼,擇而不嫁, 《太平御覽·逸民二》: 同縣孟氏有女,狀肥丑,甚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 《後漢書·逸民列傳》: 同縣孟氏有女,狀肥醜而黑,力舉石臼, 《高士傳·梁鴻》: 同縣孟氏有女,狀醜, 《太平御覽·石上》: 梁鴻妻孟光有力,能舉石臼。 《太平御覽·肥》: 梁鴻妻同郡孟氏女,狀丑而肥,力舉石臼, 《太平御覽·醜婦人》: 梁耗維郡孟氏,其女名光,狀貌醜而黑,力能舉石臼, 《太平御覽·逸民二》: 同縣孟氏有女,狀肥丑,甚黑,力舉石臼, 《太平御覽·杵臼》: 梁鴻之妻孟光多力,能舉石臼。 《東觀漢記·梁鴻》: 父母問其所欲,曰:「得賢婿如梁鴻者。」鴻聞之, 《後漢書·逸民列傳》: 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娉之。 《高士傳·梁鴻》: 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聘之。 《藝文類聚·裙襦》: 父母問其所欲。曰:得賢婿如梁鴻者,鴻聞之, 《太平御覽·逸民二》: 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鴻者。」鴻聞娉之。 《列女傳·梁鴻妻》: 父母問其所欲,對曰:「欲節操如梁鴻者。」 《東觀漢記·梁鴻》: 父母問其所欲,曰:「得賢婿如梁鴻者。」 《後漢書·逸民列傳》: 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 《高士傳·梁鴻》: 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 《藝文類聚·裙襦》: 父母問其所欲。曰:得賢婿如梁鴻者, 《太平御覽·逸民二》: 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鴻者。」 《後漢書·逸民列傳》: 父母問其故。 《高士傳·梁鴻》: 父母問其故, 《太平御覽·醜丈夫》: 父母問其故, 《太平御覽·逸民二》: 父母問其故, 《太平廣記·葉法善》: 父母問其故, 《高士傳·梁鴻》: 鴻聞而聘之。 《太平御覽·醜婦人》: 鴻聞而聘之。 《列女傳·梁鴻妻》: 七日而禮不成。妻跪問曰:「竊聞夫子高義,斥數妻。妾亦已偃蹇數夫。今來而見擇,請問其故。」鴻曰:「吾欲得衣裘褐之人,與共遁世避時。今若衣綺繡,傅黛墨,非鴻所願也。」妻曰:「竊恐夫子不堪。妾幸有隱居之具矣。」乃更麄衣,椎髻而前。鴻喜曰:「如此者,誠鴻妻也。」字之曰德曜,名孟光; 《後漢書·逸民列傳》: 七日而鴻不荅。妻乃跪床下請曰:「竊聞夫子高義,簡斥數婦,妾亦偃蹇數夫矣。今而見擇,敢不請罪。」鴻曰:「吾欲裘褐之人,可與俱隱深山者爾。今乃衣綺縞,傅粉墨,豈鴻所願哉?」妻曰:「以觀夫子之志耳。妾自有隱居之服。」乃更為椎髻,著布衣,操作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孟光。 《高士傳·梁鴻》: 七日而鴻不荅,妻乃下請,鴻曰:「吾欲裘褐之人,可與俱隱深山者爾!今乃衣綺縞,傅粉墨,豈鴻所願哉?」妻曰:「以觀夫子之志耳。妾自有隱居之服。」乃更為椎髻,著布衣,操作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孟光」。 《太平御覽·逸民二》: 「竊聞夫子高義,簡斥數婦。妾偃蹇數夫,今而見擇,敢不請罪!」鴻曰:「吾欲裘褐之人,可以俱隱。今乃衣綺縞,傅粉墨,豈鴻所愿哉?」妻曰:「以觀夫子之志耳。妾自有隱居之服。」乃為椎髻布衣,操作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字之曰:「德曜」名「孟光」。 《列女傳·梁鴻妻》: 乃更麄衣,椎髻而前。鴻喜曰:「如此者,誠鴻妻也。」字之曰德曜,名孟光; 《東觀漢記·梁鴻》: 乃求之。梁鴻妻椎髻,著布衣,操作具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名孟光。 《後漢書·逸民列傳》: 乃更為椎髻,著布衣,操作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孟光。 《高士傳·梁鴻》: 乃更為椎髻,著布衣,操作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孟光」。 《太平御覽·髻》: 梁鴻妻椎髻,著布衣,操作具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名孟光。 《太平御覽·喜》: 梁鴻妻椎髻,著布衣,操作具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之妻也!」字之曰:「德曜孟光。」 《太平御覽·逸民二》: 乃為椎髻布衣,操作而前。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字之曰:「德曜」名「孟光」。 《後漢書·逸民列傳》: 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 《高士傳·梁鴻》: 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 《藝文類聚·裙襦》: 鴻曰:此真梁鴻妻也。 《太平御覽·髻》: 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 《太平御覽·喜》: 鴻大喜,曰:「此真梁鴻之妻也!」 《太平御覽·逸民二》: 鴻大喜曰:「此真梁鴻妻也。」 《後漢書·逸民列傳》: 乃共入霸陵山中,以耕織為業,詠詩書,彈琴以自娛。仰慕前世高士,而為四皓以來二十四人作頌。 《高士傳·梁鴻》: 乃共入霸陵山中,以耕織為業,詠詩書彈琴以自娛。仰慕前世高士,而為四皓以來二十四人作頌。 《列女傳·梁鴻妻》: 共遯逃霸陵山中。 《後漢書·逸民列傳》: 乃共入霸陵山中, 《後漢書·逸民列傳》: 乃遯入霸陵山中。 《高士傳·梁鴻》: 乃共入霸陵山中, 《高士傳·韓康》: 遂遯入霸陵山中。 《藝文類聚·藥》: 乃遁入灞陵山中。 《太平御覽·敘逸民一》: 遂遁入霸陵山中。 《太平御覽·逸民二》: 因共入霸陵山。 《太平御覽·賣買》: 乃遁霸陵山中。 《太平御覽·藥》: 乃遁入霸陵山中。 《高士傳·梁鴻》: 因東出關,過京師,作五噫之歌。 《太平御覽·歌三》: 梁鴻東出關,過京師,作五噫之歌曰: 《後漢書·逸民列傳》: 肅宗聞而非之,求鴻不得。乃易姓運期,名燿,字侯光,與妻子居齊魯之閒。 《高士傳·梁鴻》: 肅宗求鴻,不得,乃易姓運期,名燿,字侯光,與妻子叵齊魯之間。 《高士傳·梁鴻》: 肅宗求鴻,不得, 《太平御覽·歌三》: 肅宗聞而悲之,求鴻不得。 《後漢書·逸民列傳》: 有頃,又去適吳。 《高士傳·梁鴻》: 有頃又去,適吳, 《東觀漢記·梁鴻》: 梁鴻適吳,依大家皋伯通廡下,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伯通異之, 《高士傳·梁鴻》: 適吳,居皋,伯通廡下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舉案齊眉,伯通察而異之, 《藝文類聚·案》: 梁鴻適吳,依大家皋伯通廡下,為人賃舂,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伯通異之曰: 《後漢書·逸民列傳》: 依大家皋伯通,居廡下,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伯通察而異之,曰:「彼傭能使其妻敬之如此,非凡人也。」乃方舍之於家。鴻潛閉著書十餘篇。疾且困,告主人曰:「昔延陵季子葬子於嬴博之閒,不歸鄉里,慎勿令我子持喪歸去。」及卒,伯通等為求葬地於吳要離冢傍。 《高士傳·梁鴻》: 居皋,伯通廡下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舉案齊眉,伯通察而異之,乃方舍之於家。鴻潛閉著書十餘篇,疾且告主人曰:「昔延陵季子葬於嬴博之間,不歸鄉里。慎勿令我子持喪歸去。」及卒,伯通等為求葬地於吳要離冡傍。 《東觀漢記·梁鴻》: 依大家皋伯通廡下,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伯通異之,曰:「彼傭賃能使妻敬之如此,非凡人也。」 《後漢書·逸民列傳》: 依大家皋伯通,居廡下,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伯通察而異之,曰:「彼傭能使其妻敬之如此,非凡人也。」 《高士傳·梁鴻》: 居皋,伯通廡下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舉案齊眉,伯通察而異之, 《藝文類聚·案》: 梁鴻適吳,依大家皋伯通廡下,為人賃舂,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伯通異之曰:彼傭賃能使其妻敬之如此,非凡人也。 《東觀漢記·梁鴻》: 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 《後漢書·逸民列傳》: 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 《高士傳·梁鴻》: 伯通廡下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食,舉案齊眉, 《藝文類聚·案》: 為人賃舂,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 《太平御覽·眉》: 梁鴻居吳賃舂,每歸,妻為其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 《太平御覽·逸民二》: 為人賃舂,每歸,妻為具餐,舉案齊眉。 《太平御覽·案》: 梁鴻常賃舂,每歸,妻為具,舉案齊眉。 《東觀漢記·梁鴻》: 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 《後漢書·逸民列傳》: 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 《高士傳·梁鴻》: 每歸,妻為具食,舉案齊眉, 《藝文類聚·案》: 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 《太平御覽·眉》: 每歸,妻為其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 《太平御覽·逸民二》: 每歸,妻為具餐,舉案齊眉。 《太平御覽·案》: 每歸,妻為具,舉案齊眉。 《太平御覽·傭賃》: 歸,其妻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常齊眉。 《東觀漢記·梁鴻》: 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伯通異之,曰:「彼傭賃能使妻敬之如此, 《後漢書·逸民列傳》: 每歸,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伯通察而異之,曰:「彼傭能使其妻敬之如此, 《高士傳·梁鴻》: 妻為具食,舉案齊眉,伯通察而異之, 《藝文類聚·案》: 妻為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齊眉。伯通異之曰:彼傭賃能使其妻敬之如此, 《太平御覽·傭賃》: 歸,其妻具食,不敢於鴻前仰視,舉案常齊眉。伯通察而異之,曰:「彼傭,能使其妻敬之。」 《列女傳·梁鴻妻》: 妻每進食,舉案齊眉, 《高士傳·梁鴻》: 妻為具食,舉案齊眉, 《漢書·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 著書十餘篇。 《東觀漢記·梁鴻》: 遂潛思著書十餘篇。 《後漢書·方術列傳上》: 著書十餘篇, 《後漢書·逸民列傳》: 鴻潛閉著書十餘篇。 《三國志·王朗傳子名肅》: 又著書十餘篇。 《三國志·王昶傳》: 又著兵書十餘篇, 《高士傳·梁鴻》: 鴻潛閉著書十餘篇, 《太平御覽·吟》: 遂潛思著書十餘篇。 《東觀漢記·梁鴻》: 「昔延陵季子葬於嬴博之間,不歸其鄉,慎勿聽妻子持尸柩去。」終後伯通等為求葬處,有要離冢高燥, 《高士傳·梁鴻》: 「昔延陵季子葬於嬴博之間,不歸鄉里。慎勿令我子持喪歸去。」及卒,伯通等為求葬地於吳要離冡傍。 《太平御覽·葬送一》: 「昔延陵季子葬于嬴博之間,不歸其鄉,慎勿聽妻子持尸柩去。」終後,伯通等為求葬處。有要離冢高燥, 《禮記·檀弓下》: 延陵季子適齊,於其反也,其長子死,葬於嬴博之間。 《說苑·脩文》: 延陵季子適齊,於其反也,其長子死於嬴博之間, 《孔子家語·曲禮子貢問》: 吳延陵季子聘于上國,適齊。於其返也,其長子死於嬴、博之閒。 《漢書·楚元王傳》: 延陵季子適齊而反,其子死,葬於嬴、博之間, 《前漢紀·孝成皇帝紀三》: 延陵季子之適齊而反。其子道死。葬於嬴博之間。 《東觀漢記·梁鴻》: 昔延陵季子葬於嬴博之間, 《後漢書·逸民列傳》: 昔延陵季子葬子於嬴博之閒, 《高士傳·梁鴻》: 昔延陵季子葬於嬴博之間, 《藝文類聚·魂魄》: 延陵季子適齊,長子死於嬴博之間, 《太平御覽·肉》: 延陵季子適齊,長子死,葬於瀛、博之間, 《太平御覽·子》: 吳延陵季子聘于上國,其長子死,葬于贏博之間, 《太平御覽·葬送一》: 延陵季子適齊,于其反也,其長子死,葬于嬴博之間。 《太平御覽·葬送一》: 昔延陵季子葬于嬴博之間, 《太平御覽·魂魄》: 延陵季子適齊。其反也,其長子死,葬于嬴、博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