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騏驥驊騮,一日而馳千里,捕鼠不如狸狌,言殊技也。 |
The (horses) Qi-ji and Hua-liu could in one day gallop 1000 li, but for catching rats they were not equal to a wild dog or a weasel - the gifts of creatures are different. |
《·》: | 明君之治國也,士有斬首捕虜之功,必其爵足榮也,祿足食也。 |
The way in which an intelligent prince administers a state is to award soldiers, who have had the merit of making decapitations or of capturing prisoners, with such rank as will really give honour, and to grant them such emoluments as will be sufficient for them to live on |
《·》: | 騏驥、騄駬,足及千里,置之宮室,使之捕鼠,曾不如小狸。 |
《·》: | 舍人橫制等室之門,追而赦之,吏曾不得捕。 |
《·》: | 文昌奠功,司命舉過,觀惡深淺,稱罪降罰,或捕挌斬首,或拉髆掣胸,掊死深穽,銜刀都市,殭屍破家,覆宗滅族者,皆無功於民氓者也。 |
《·》: | 人設捕蜄蛤,得者食之。 |
《》: | 九江多虎,百姓苦之,前將募民捕取,武吏以除賦課,郡境界皆設陷穽。 |
《·》: | 夫釋農桑之事,入山海,採珠璣,求瑤琨,探沙谷,捕翡翠,□瑇瑁,搏犀象,消䈥力,散布泉,以極耳目之好,以快淫邪之心,豈不謬哉? |
《》: | 本縣追捕,乃伏其辜,虛偽雜穢,難以勝言。 |
《·》: | 諸吏卒民有謀殺傷其將長者,與謀反同罪,有能捕告,賜黃金二十斤,謹罪。 |
《·》: | 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故競而捕之,死者眾矣。」 |
《·》: | 兵至其郊,令軍帥曰:無伐樹木,無掘墳墓,無敗五穀,無焚積聚,無捕民虜,無聚六畜,乃發號施令曰:其國之君,逆天地,侮鬼神,決獄不平,殺戮無罪,天之所誅,民之所讎也,兵之來也,以廢不義而授有德也,有敢逆天道,亂民之賊者,身死族滅,以家聽者祿以家,以里聽者賞以里,以鄉聽者封以鄉,以縣聽者侯其縣。 |
《·》: | 我應之曰:如捕蛇師,心不怖蛇。 |
《·》: | 子英者,舒鄉人也,善入水捕魚。 |
《》: | 妻適市來,曾子欲捕彘殺之,妻止之曰:「特與嬰兒戲耳。」 |
《·》: | 四政、曰捕姦遁,得盜賊者有賞。 |
《·》: | 卒逃歸至家一日,父母妻子弗捕執及不言,亦同罪。 |
《·》: | 候句六尺,即取竹,空徑一寸,長八尺,捕影而視之,空正掩日,而日應空之孔。 |
《·》: | 譬猶狸之不可使搏牛,虎之不可使捕鼠也。 |
《·》: | 趙急求李欬,李言續經與之俱如衛,抵公孫與,公孫與見而與入,續經因告衛吏使捕之,續經以仕趙五大夫。 |
《·》: | 當是時,詔捕諸時在旁者,皆殺之。 |
《》: | 十四年,春,吳告敗于晉,會于向,為吳謀楚故也,范宣子數吳之不德也,以退吳人,執莒公子務婁,以其通楚使也,將執戎子駒支,范宣子親數諸朝,曰,來,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離于瓜州,乃祖吾離被苫蓋,蒙荊棘,以來歸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與女剖分而食之,今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蓋言語漏洩,則職女之由,詰朝之事,爾無與焉,與將執女,對曰,昔秦人負恃其眾,貪于土地,逐我諸戎,惠公蠲其大德,謂我諸戎,是四獄之裔冑也,毋是翦棄,賜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諸戎除翦其荊棘,驅其狐狸豺狼,以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貳,昔文公與秦伐鄭,秦人竊與鄭盟,而舍戍焉,於是乎有殽之師,晉禦其上,戎亢其下,秦師不復,我諸戎實然,譬如捕鹿,晉人角之,諸戎掎之,與晉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來,晉之百役,與我諸戎,相繼于時,以從執政,猶殽志也,豈敢離逷,今官之師旅,無乃實有所闕,以攜諸侯,而罪我諸戎,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何惡之能為,不與於會,亦無瞢焉,賦青蠅而退,宣子辭焉,使即事於會,成愷悌也,於是子叔齊子為季武子介以會,自是晉人輕魯幣,而益敬其使。 |
《·》: | 楚得子尚,執而囚之,復遣追捕子胥,胥乃貫弓執矢去楚。 |
《》: | 卜者出,因令人捕為人卜者,亦驗其辭於王前 |
《·》: | 今富者逐驅殲罔罝,掩捕麑鷇,耽湎沈酒鋪百川。 |
《·》: | 會定襄大姓石、李群輩報怨,殺追捕吏,伯上狀,因自請願試守期月。 |
《》: | 上捕囚越。 |
《·》: | 使盆子乘車入長安,時掖庭中宮女猶有數百千人,自更始敗後,幽閉殿內,拔庭中蘆菔根,捕池魚而食之。 |
《·》: | 司空周章意不平,與王尊、叔元茂等謀,欲閉宮門,捕將軍兄弟,誅常侍鄭眾、蔡倫,劫刺尚書,廢皇太后,封皇帝為遠國王。 |
《·》: | 天子將至,七萃之士高奔戎請生捕虎,必全之。 |
《·》: | 南曾參殺人見捕,人以告北曾參母。 |
《·》: | 讙頭國在其南,其為人人面有翼,鳥喙,方捕魚。 |
《·》: | 噬嗑:教羊牧兔,使魚捕鼠。 |
《·》: | 笱:曲竹捕魚笱也。 |
《·》: | 步,捕也,如有所伺捕務安詳也。 |
《》: | 變鬭殺傷捕伍鄰。 |
《》: | 膽病者,善太息,口苦,嘔宿汁,心下淡淡,恐人將捕之,嗌中吤吤然數唾。 |
《》: | 蜂癘虫蛇弗赫,據鳥孟獸弗捕。 |
《·》: | 陳仲弓為太丘長,有劫賊殺財主主者,捕之。 |
《·》: | 江陵高偉,隨吾入齊,凡數年,向幽州淀中捕魚。 |
《·》: | 至於陳琳諫辭,稱「掩目捕雀」,潘岳哀辭,稱「掌珠」、「伉儷」,並引俗說而為文辭者也。 |